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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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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于1984年10月设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持续升级,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两大优势产业强势崛起,大数据、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潜力产业增容扩规的产业格局,先后落户世界500强企业81家,产值过百亿元企业6家,过十亿元企业32家,位列2018年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名第七位。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实施“八角湾优才计划”,面向山东财经大学等烟台经技术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重点院校,定向选聘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全区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共计划选聘60名,其中专业岗位35名,综合岗位25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见《2019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职位表》(见附件)。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山东财经大学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独立学院除外)。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无重修记录,能够按正常学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4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7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五)报考专业岗位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六)报考综合岗位的,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监会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满1届以上;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满1学年以上。

(七)报考岗位所需全部资格条件、资格证书(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等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取得。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曾受过处分、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拟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eda.gov.cn/),进入2019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选择拟参加预选的城市。

在报名阶段,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赴部分高校召开选聘宣传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时间:4月15日8:30—4月19日17:00

2.资格初审。请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将不能更改。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可下载打印《2019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资格初审时间:4月16日8:30—4月20日8:30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对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0日12:0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选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预选

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行预选;如需进行预选,通过预选的人员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1.预选登记。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持经学校或院系党组织盖章同意的《2019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预选登记。

2.预选。组织登记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谈交流。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担任学生干部、外语水平及现场面谈交流情况等因素,确定通过预选的人员。

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与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报考专业岗位的,根据通过预选的人数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报考综合岗位的,均需进行笔试。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须提前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重点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选聘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包括未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烟台开发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学生证;

②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按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③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④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写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加盖校(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写明入党时间及转正时间,并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⑥外语考试资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院、系)教务处公章)。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其他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4.总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专业岗位的,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的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报考综合岗位的,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的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参加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未参加笔试环节的,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5.现场签约。总成绩当场公布,按照选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当场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选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以及发现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使用

1.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分配,其中,报考专业岗位的,根据全区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到涉及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线岗位进行锻炼培养;报考综合岗位的,安排到基层镇街进行重点锻炼培养,培养期一般不少于2年。对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

不服从统一分配的、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后,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规定确定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报名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4.本公告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9806206010

0535—6396667

监督电话:0535—639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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