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程序,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各专业根据总成绩(初始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排序时,按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调剂考生单独排序。
4.拟录取学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院各专业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查备案。
2.学院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3.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确定各专业复试工作基本规范、考生面试程序、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4.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所有档案信息均需做好备案工作,并将原件提交研究生院留存,学院留有备份长期保存。
三、复试基本原则与内容
※ 重要内容,请着重留意
(一)复试基本原则与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原则,确定《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由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2.凡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且成绩符合《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yh533388银河有以下专业需要调剂考生,根据学校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将在完成相关专业录取前提下,经与考生协商同意,从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专业复试剩余名额中选拔,确定调剂录取名单报研究院审核。
专业
|
调剂名额
|
土地资源管理
|
1
|
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
2
|
(二)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英语口试、听力占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100分。达不到90分者不予排序。
(1)面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面试专业
|
8:30 - 10:10
|
学院会议室
(4308房间)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10:10 - 11:50
|
行政管理
|
11:50 - 12:00
|
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
13:30 - 16:30
|
社会保障
|
16:30 - 17:30
|
土地资源管理
|
备注:请各位考生带齐身份证、学生证(往届生带毕业证)等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安排以当天面试进度为准
(2)面试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三层我校4308室。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4)每专业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专业素质和英语的面试。
(5)安排工作人员4人,负责心理测试、复试秩序安排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6)考生面试前现场随机抽取面试题目,直接进入4308房间接受面试。
(7)面试题目应准备充足,无重复,相同专业题目难度一致。
2.心理测试
(1)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
(2)地点:yh533388银河资料室(4307房间)和团总支办公室(4301房间)
(3)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同等学力加试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我院加试科目为《财政学》和《经济学》两门课程,加试课程采用笔试方式,时间为每门2个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分数达不到60分者不予排序。
(2)考生人员:陈智辉、司蒙蒙、李静
(3)考试时间:2016年3月21日14:00—17:00
(4)考试地点:学院会议室(4308房间)
四、面试流程及须知
(一)流程
1.3月20日上午8:00到达学院,签到、查验证件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2.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表》交复试工作人员。
3.由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复试次序及进行网上心理测试。
4.考生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在每一位考生结束面试时独立给出、现场统计。
(二)须知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午8:00、下午13:00),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面试顺序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待前一名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后一名考生自行到备考区等候,并保持安静。
4.考生面试结束后即刻退场,不得在考场及备考区附近逗留、喧哗。
五、工作纪律
(一)复试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和研究院监督,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参加复试人员现场复试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所有通讯工具在复试期间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复试结束才能取回。
(四)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督查工作小组和学校纪委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山东财经大学yh533388银河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