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7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我校舜耕、燕山、圣井和明水四个校区同时进行。根据山东省考试院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开展纪律与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进一步总结以往考试中经常出现的各类问题,针对考风考纪表现出的特点,召开考前动员会,强调考试纪律及考试舞弊处理等有关规定。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解读考试政策规定、考试纪律等,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要让师生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的处分规定,加强对考生的道德教育、考风考纪教育,教育考生诚信应考,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违纪作弊,教育学生切勿以身试法。
继续加强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可组织学生签写《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舞弊的实质是诚信缺失,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宣传栏、标语、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把严肃考风考纪的观念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从而在全校形成“诚实守信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做到:
1.如实提供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签署《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报名时交验的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3.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4.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6.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7.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8.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10.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