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校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红凤
副组长:罗微、吕晓燕
成员:张宝峰、丁宁宁、曲衍波、徐宏、刘玉安、韩琭、郭靖、王恩娟。
二、分流原则
(一)专业发展与资源优化相结合。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要求;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分流学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2021年原则上暂停设置该专业班级。
(二)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给学生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充分考虑师资力量、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在总量控制下,依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
三、分流名额与录取依据
(一)各专业分流名额
根据学校《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各专业发展趋势、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录取名额。各专业预设分流名额上限如下表所示:
注:行政管理专业拟设置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1个,计划名额45人(名额包含在该专业预设分流名额上限内)。
(二)录取依据
各专业(含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名”的原则进行录取。将所有学生的成绩按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上述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微积分Ⅰ、大学英语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管理学、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Ⅰ、大学计算机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流志愿和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名单。因专业暂停或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从第二学年开始,学生进入分流专业学习。
四、分流时间
分流工作在2021年春季学期进行,具体日程根据学校要求另行通知。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教务处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完成学籍异动工作。
五、工作纪律
(一)分流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保证分流工作顺利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分流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分流工作公平、公正。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yh533388银河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