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转专业相关工作。该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本科学生管理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的系副主任、本科教学秘书、辅导员任成员。
二、接收计划
转入的学生插班就读,各班现有人数加接收计划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转入专业与具体数额由学院根据专业发展情况、师资力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研究确定,具体见当年学院通知。
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调剂使用。
三、资格条件
凡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愿意学习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的大一本科生,均可向我院提交转专业申请。
本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按照拟转入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专业批准转出申请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60%以内,申请转出人数超过专业人数的60%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需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交所在学院审批。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将上述申请表提交至yh533388银河。
(二)学院选拔
经学院审查,符合转入资格条件的考生,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转专业选拔总成绩由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面试成绩(百分制)组成,二者各占50%。
工作小组分专业、依据申请转入学生的选拔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接受计划限额内,依据排名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名单。
(三)公示与审核
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五、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规定研究确定。
工作小组办公室地址: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4306室
联系电话:88583102
联 系 人:郭老师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